果然不俗,咱家佩服,佩服!”郑和看着眼前这个少年,眼光中露出一种难以说清的神色
“郑公说笑了,小子只不过侥天之幸,哪及得上郑公乘风破浪、宣威海外!”商业互捧又开始了,秦睿自然是轻车熟路。
“这些资料咱家带回去研究一下,如果有疑问,再来找你!”郑和将秦睿写得、画得所有东西全部收了起来。
“郑公但有所闻,秦睿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!他日若郑公前往此处,一定要告诉我,我这次回去之后,做两具千里镜送给郑公,在海上或许能用到!”秦睿想了想,好像自己能做的就只有望远镜了,六分仪他倒是想啊,他连看都没看过。
秦睿只是在《金蝉脱壳》中,看到史泰龙用圆珠笔做了一个确认海上方位的仪器,但就是看了一眼,也没去研究。
“千里镜?”郑和从来没听过这个词,但名字确实很吸引人。
“嗯,一种能看个三五里,七八里距离的仪器,不过得给我点时间,我先研究研究!”秦睿知道望远镜的原理,但怎么做出来,这就涉及到技术问题了。
郑和听了之后,眼睛瞬间亮了,若在海上能看到七八里之外,那他就更有把握了。
秦睿之所以这么热情的接待郑和,并不是想撺掇郑和去南美找玉米、土豆和红薯,这些只是其中一个原因,算是为国为民吧。他还有个比较自私的理由,那就是美洲大陆的黄金!要知道在这个时代,美洲大陆的人民不把黄金当钱用,更多的是装饰品、首饰之类用途。
这多浪费啊,如果能到自己手里,那得发挥多大作用啊!至少躺平是没问题了。
小钱钱,真心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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