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她希望这是她和陆沅单独的回忆。
林朝记得自己最开始认识陆沅的时候,光是看到他,或者和他说几句话,她就会很高兴。
后来有了私下的联络,她可以抱着两三页的聊天记录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地看。
再后来,他成了她的陆老师,教她功课,替她保守秘密,她为每一次微不足道的关系进步沾沾自喜。
陆沅跟她告白的时候,她觉得世界上最幸福也不过如此了。即便陆沅心里仍为一个故去的人留着位置,可在巨大的欣喜面前,她什么都可以不在意,她愿意去包容一切。
头大半年,他们不住一起,住所隔得不远,一周有那么两三天一起过夜,剩余时候各回各家。
有次连续在陆沅那住了三天,早上起来林朝看着他穿着睡衣在厨房煎蛋做早饭,突然产生一种恨不得就此老去的满足感来,以至于再也不想走了,她走到他身后抱住他的腰:“我明天搬过来,好不好?”
“搬过来干嘛?”陆沅明知故问。
林朝张口即来:“省点房租咯,浪费两份房租没必要。”
陆沅随手关了火,把她抱到一旁水池台上,平时正人君子的人一旦耍/流/氓最是要命:“懂了,原来是我没有喂饱你。”
顺理成章地,他们搬到了一起居住,开始朝夕相处的生活。
同居的所有支出几乎都是陆沅负责的,他坚持不要林朝分担,林朝知道他家里不差那几个钱,但她不是好意思长期花别人钱的人,即便是男朋友。
每当她过意不去想一起分担,他都会拿当时她随口扯的借口来赌她:“你不是说家里的家产没你的份,随时都有可能要去勤工俭学了吗?”
林朝气得牙痒。
这厮真是……
先不提她到了澳洲日子过得骄奢淫逸,就光出国留学一项,怎么可能会穷得无法维持正常生活。这人分明就是看穿她当时只是扯谎来骗取他的同情,现在故意跟她唱反调。
他坚持不要她的钱,她只得包下了他的衣包鞋饰,每逢逛街,想必给自己血拼,她更热衷于给他买东西。
“买这么多衣服给我干什么?穿都穿不过来。”陆沅一个大老爷们,向来奉行衣服够穿就好的原则,认为买多纯属浪费。
“我只是很享受亲手从外到里脱下我给你买的衣服的感觉。”林朝向来敢说。
她敢说,那他敢做。
陆沅心知肚明她从很早之前就开始对他有意思,为了靠近他,她使了许多无伤大雅的小手段,不过他们几乎不提。
就像他们也几乎不提陆沅的前女友,尽管林朝也非常清楚,陆沅很喜欢她,但陆沅心里有一个角落是禁地,不对外开放,更不属于她。
人是贪得无厌的生物,永远不知餍足。日复一日,他们越来越熟悉,也越来越亲密无间,可随之而来的,有关陆沅的身心,林朝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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